今年,江苏考生仍将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第一阶段填报志愿于6月27日―7月2日进行。填报文理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艺术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理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其中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必须于6月27日―28日填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于7月28日―8月2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志愿。
7月11日(8:30~15:00),提前批次本科(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本科院校)
7月14日(14:00~17:00),提前批次专科;艺术、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7月19日(8:30~15:00),本科第一批
7月20日(14:00~17:00),艺术、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7月25日(8:30~15:00),本科第二批8月8日(8:30~15:00),本科第三批8月12日(14:00~17:00),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
8月16日(8:30~15:00),高职(专科)第一批
8月22日(8:30~12:00),高职(专科)第二批
需要提醒考生们特别注意的是,在相应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其中,填报第一阶段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第二阶段录取院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不需到现场确认。